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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昆明12月15日電 記者劉百軍??通訊員張玉絨?王斌 “我因為家人不能理解我的想法,覺得心理特別煩,所以想給自己一個解脫,主要是想看看,如果我墮落了,還會有多少人在身邊關心我。”23歲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系雲南某高校一名法律專業在校大學生,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近日被雲南省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檢察院辦案檢察官詢問時,李某講述了自己犯罪的緣由。
  據介紹,今年7月中旬,一次偶然的機會,李某第一次接觸並吸食了毒品“小馬”。因為吸毒可以讓自己身心放鬆,這一次偶然的經歷,讓李某對“小馬”的依賴一發不可收拾。李某開始通過陌陌向陌生網友購買毒品供自己吸食,11月9日,李某再次通過陌陌向陌生網友購買到“小馬”200顆。因為心情不好,李某約自己的朋友劉某到酒店陪自己聊天。劉某來到酒店後看到李某在吸食毒品,於是規勸李某不要自甘墮落,趕緊把毒品戒掉。在朋友的苦心勸說下,李某幡然悔悟。
  民警在對李某所居住的酒店進行正常巡邏時,看到李某形跡可疑,於是上前盤查,在盤問過程中,公安機關從李某所攜帶的黑色錢包里查獲紅色顆粒狀物品10粒,後又在其所住酒店房間內查獲紅色顆粒狀物品168粒,共凈重16.7克,經鑒定,該毒品可疑物中檢出甲基苯丙胺,俗稱“小馬”。
  案發後,犯罪嫌疑人李某對自己的行為後悔不已。麒麟區檢察院的檢察官為了治病救人,輓救失足學生,依照法律的規定,對其作出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但無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的決定,給予其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檢察機關還將加強後續跟蹤監督,對其認罪悔罪,改過自新的情況進行評估。  (原標題:雲南一在校大學生持168粒“小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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